Tuesday, October 23, 2012

性爱男:若她被赶我养她

性爱男:若她被赶我养她
21/10/2012 on 联合晚报 by 温伟中 , 黄志发

陈杰毅指3年内不结婚,若李美玲被赶走,他会照顾她(图/档案照)

性爱女母亲下令女儿“嫁他或滚蛋”,性爱男反呛:3年内不考虑结婚,若她被赶,我养她!。

未来3年不结婚

《联合晚报》星期一独家报道,国大法律系的亚细安奖学金得主陈杰毅(24岁),在博客公开和女伴李美玲(23岁)的性爱照,还自导自演强奸女友的模仿秀视频,广邀网民交换性伴,备受争议。

李美玲前天在吉隆坡告诉当地媒体,事情公开后,母亲气得对她弟发出最后通牒:“要就嫁给他,不然就1个月内离家”。

陈杰毅昨午接受马来西亚电台访问时回应,虽不排除未来结婚,但直言“未来3年都不考虑结婚”。

他说,结婚不是他目前想做的事,若李美玲被赶出家,他可提供经济帮助。

- 二次见面就拍裸照
完整报道请看21.10.2012的《联合晚报》。

此外,“壹传媒”也为性爱博客事件制作了“动新闻”,以下视频取自Youtube,由壹传媒动新闻制作:





- wong chee tat 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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